自治区总工会2015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自治区总工会2015年度绩效考评
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16年,我会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共同推进构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开放发展新格局,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十六届四次支委会和十六届十次主席团会议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01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被评为第二等次。但是我会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过程中,社会公众对我会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2016年,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会认真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程序简化、效率提升方面
(一)关于“希望精准扶贫,公开透明”的问题。自治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年初即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通知》(桂工发〔2016〕4号)以及《区总定点扶贫工作方案》。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中选派7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扶贫工作队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扶贫工作队员。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3次区总主席办公会议、2次定点扶贫工作会议、4次扶贫工作队员会议,专题听取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定点扶贫工作;区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共为定点帮扶贫困村投入扶贫经费105.06万元,为定点帮扶贫困村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区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85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和定点扶贫的5个贫困村,285户贫困户开展“一帮一联”活动,集中开展了“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确保工会定点扶贫工作做到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公开透明。
(二)关于“增加整改成效公开透明化”的问题。重点通过自治区总工会宣传平台加大对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宣传力度,增加整改成效的公开透明。目前,主要通过自治区总工会门户网、广西工人报、桂工网、自治区总工会办公OA系统等平台大力宣传整改工作成效,比如,自治区总工会年度绩效整改成果均同时在以上媒介公开、通报。同时还大力宣传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助力服务“两个建成”,宣传工会加强和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宣传工会深化和完善各项帮扶活动、让更多职工和农民工享受到工会的服务等等。
(三)关于“对基层考核指导应更实和可操作性,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的帮扶力度应更大些,各项指标应切合实际不虚夸”问题。自治区总工会已于今年第一季度制定印发了《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对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评方案》(桂工办发〔2016〕7号),对考评内容、办法、步骤、要求和奖励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优化,重点解决指标脱离实际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今后,自治区总工会对基层考核指标的设置将更加注重实际,更加趋于合理。
(四)关于“绩效考评指标应更贴近基层实际”的问题。从加强基层考核指导的可操作性,加大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的帮扶力度上,目前,我会正在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困难职工精准脱困解困的工作部署。困难职工致困的原因复杂多变,需要认真甄别。由于《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15〕55号)印发实施不足半年,各地遇到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认真总结和分析。我会一直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广西工会保障工作市县和产业两个QQ群,实时解答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此外,我会加强对各市、县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培训,多次派工作人员参加各地的培训工作。为贯彻落实桂工办发〔2015〕55号文件的情况,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在2016年4月份召开了全区保障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10月在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举办了全区工会帮扶工作培训班,在培训班上再次明确了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和补助办法。目前,全区各级工会已经完成了困难职工的精准摸底和建档工作,正在按照全总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工作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予以明确,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
(五)关于“医保等重点工作应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之一”的问题。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已经制定出台了新的《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将业务权限收归工会自营。2016年6月,自治区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市的工作指标。
(六)关于“效率提升、办事效率慢” 的问题。今年以来,自治区总工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围绕全面树立“好、严、实”的机关工作作风要求,在去年底修订汇编59 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57项主要工作流程图的基础上,新制定出台《自治区总工会党组问责实施细则》、《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自治区总工会专项工作督办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举办了3期“学制度、讲规矩、促规范”大讲堂活动,结合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工会工作规范化水平,机关办事效率得到了较大提升。
二、加强对基层工会调研和工作指导
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希望多到基层调研,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希望自治区总工会在制定政策之前能够深入基层了解,对于政策的制定能够更贴合群众和职工点;百色市,多深入基层,收集基层的意见;对钦州市没有什么感情,没到工厂了解职工辛苦,希望多下基层了解职工生活及工作;自治区对基层总工会调研还做不够,多考虑到基层是否做得到位”的等问题,具体整改结果如下:
2016年,我会建立完善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制度,坚决去除“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健全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区总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行基层联系点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每人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时间不少于30天,做到全面掌握情况、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指导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向党组定期汇报联系企业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情况制度,对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指导帮扶的内容选题以及调研成果等进行规范。从制度上要求各级工会领导深入基层,努力做到贴近实际、体恤基层,促进干部职工真正走下去、沉下去,特别深入到边远地区一线工矿企业,更加注重加强对民情民意的收集与了解,畅通渠道,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心声,多深入干部职工中去,了解、关心、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三、强化宣传、沟通交流方面
(七)关于“多宣传开展维护职工权益活动”的问题。制定了《广西工会网上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网上工会”建设取得了新进展。7月8日,“广西工会”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运行,整合了职工在线、红娘联盟、桂工学院等三大服务职工网络平台,开通了职工入会、职工培训窗口,设置了信息发布、工友专属、主席信箱等板块,成为传播广西工会声音、讲好职工故事、为职工提供服务、加强与职工互动沟通的又一新媒体平台。整合工会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加大对开展维护职工权益活动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广西工人报、自治区总工会门户网、桂工网 、“广西工会”微信 、广西工运等媒体和平台强化宣传,广西工人报持续办好《维权资讯》、《关爱农民工》等栏目,连续刊发广西首届劳动关系协调知识竞赛题,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答题,刊发首届劳动关系协调知识竞赛决赛图片专版,宣传我区工会启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广西工会”微信注重推送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加大维护职工权益活动的宣传。
(八)关于“多开展宣传工作培训”的问题。我会于2016年3月印发了《自治区总工会2016年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11月7日—11日,自治区总工会举办了全区工会干部新媒体应用暨新闻发言人培训班,8月2日—5日,广西工人报社举办了全区工会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资深编辑记者授课,开展实操练习,提升了工会干部新媒体应用、新闻发布、新闻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四、队伍建设、培训提升方面
(九)关于“工会组织建设方面,采取切合实际”的问题。根据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会对当前组建工作重点难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工会组建工作采取更科学的安排。重点抓好在各类开发区(园区)组建工会工作,继续推动大型在建项目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加强对物流快递、家政服务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建工作和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截止2016年11月4日,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管理系统显示,全区各类开发区(园区)共有11328家企业、职工346928人,已建立工会有11108家、会员332501人,建会率达98.06%、入会率达95.84%;大型在建项目共有125个、职工73195人,已建立工会123个、会员72620人,建会率达98.40%、入会率达99.21%;物流企业590家、职工9330人,已建立工会有575家、会员9042人,建会率达97.46%、入会率达96.91%;快递企业236家、职工2251人,已建立工会有229家、会员2006人,建会率达97.03%、入会率达89.12%;仓储企业42家、职工777人,已建立工会有40家、会员749人,建会率达95.24%、入会率达96.40%;运输企业445家、职工14725人,已建立工会有443家、会员14580人,建会率达99.55%、入会率达99.02%;家政服务企业236家、职工10399人,已建立工会有235家、会员10290人,建会率达99.58%、入会率达98.95%;农业专业合作组织2815家、职工134604人,已建立工会有2786家、会员131661人,建会率达98.97%、入会率达98.21%。此外,根据各市总工会的统计,全区共有乡镇(街道)1247个,已建立工会有1213个,建会率达97.27。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大力发展农民工入会 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的意见》,制定了《2016年全区工会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攻坚年方案》,明确目标任务,2015至2017年底,使在区内务工的农民工会员数翻一番,达到400万人,农民工入会率达80%以上;其中,2016年底全区农民工会员达350万人,增加农民工会员100万人,农民工入会率达70%。采取领导和部门分片包干、实行目标责任制等方式,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等活动,建立农民工入会定期通报制度。分6个阶段开展农民工入会“主题月行动”:目前,已完成了宣传组织动员月、调查分析月、行业攻坚月、区域攻坚月等5个阶段;下一步将开展查漏补缺月、全面完成月。在集中行动期间,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和所分管部门已分别带队深入到各联系点,调研督查推进“主题月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目前,已分别通报了5-9月“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宣传发动,创新组织形式,突出精准建会,探索农民工入会便捷方式,方便农民工入会。充分利用桂工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播手段,宣传中国工会的地位作用印制了12万份宣传手册和4万把宣传加入工会十大好处、加入工会程序的塑料葵扇发放到全区各地的开发区、建筑工程项目工地、物流快递园区、家政餐饮服务业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使农民工了解工会,增强入会意愿,营造组织农民工入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深化“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规范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农民工入会新的增长点,不断拓宽和延伸工会基层组织体系。按照“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原则,探索便于农民工入会的有效方式,通过团体入会、集体登记入会、公示告知、入会仪式、手机申请入会等灵活方式,方便农民工入会,规范农民工会籍档案。8月举办了一期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培训班,共培训320人,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民工会员会籍动态管理的能力。截至2016年9月30日,根据各市总工会上报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各市农民工会员总数358.2987万人,其中1—9月全区各市完成发展农民工入会103.9276万人,已超额完成2016年制定的目标任务。
(十)关于“对基层业务培训最好在年度8-9月较好,年度开培训基层工作太多,很忙,难以排得时间参加”的问题。我会今年共安排培训班7个,各部门和驻会产业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个,时间安排上从3月到11月,在时间的安排上是相对合理的,而且8-9月份适逢我区机关实行分两批次公休和学校放暑假的时间,都安排在8-9月份进行培训不太合适。
(十一)关于“建议加大对市、县、区级总工会业务干部,特别是新任职的工会业务干部的专业培训,钦州市希望多组织工会干部去学习创新改革” 的问题,我会今年举办了7期培训班,分别是“全区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县级工会主席培训班、全区工会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全区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区县级工会党组书记培训班”,调训人员500人次。全总组织部今年共组织了1期省级工会主席培训班、2期地市级工会主席培训班、6期县级工会主席培训班,共分配我区39个名额。针对钦州市总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会于今年9月5日至10日在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举办了1期“全区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上海市总工会在群团改革先试先行方面的经验,开阔了我区工会领导干部的眼界,提升了工会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
(十二)关于“认真解决乡镇工会人员编制”的问题。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是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服务工作而建立的,此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编办的大力支持。但是“解决乡镇工会人员编制”的权限在县级编制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编办也不能干涉下级编制问题,因此建议这个问题由各乡镇工会向所在县级工会报告并争取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
五、项目(资金)安排方面
(十三)关于“工会经费就向基层倾斜”的问题。2014年12月自治区总工会印发了桂工发〔2014〕75、76、77号文件,进一步加大工会经费向下倾斜力度,夯实工会工作基层基础,在综合考虑调控能力的前提下,对全区各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进行了调整。地税代收、财政全额划拨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由50%(地税53%)提高到60%,这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工会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会的整体实力。调整分成比例后,2015年区总减少经费收入6604万元,14个市级总工会减少2608万元、96个县级总工会减少315.6万元、产业工会减少489万元,合计10016万元。工会经费分成体制改革是自治区工会财务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具体行动。在区总本级留成经费中,2015年用于全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和劳模的维权服务、送温暖帮扶补助,以及全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支出达90%以上,用于机关行政支出不足10%,有效促进了全区工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十四)关于“加强对县级基层设施建设 ,如: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问题。我会高度重视,将采取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从自治区层面加大对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政策支持;争取党政支持,以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契机推动各地启动项目建设;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运营行为,充分发挥基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性作用,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业务用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集中清理整改,至2016年年底,全区各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加强监管,规范基层工人文化宫经营管理行为,引导基层工人文化宫回归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职能,起到坚决去除“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突出“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掀起全区基层工人文化宫建设新高潮,区总财务部2016年预算安排5000万用于文化宫等专项建设补助,比2015年增长66.67%。目前已进行项目资金分配预案送审,预计于11月底前拨付市县总工会。
六、职工维权、困难帮扶、劳模管理
(十五)关于“建议下达文件明确解决职工福利;多关心基层工会的建设和发展,职工的福利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都要明朗明确,八项规定下来了,职工的福利一点都没有,一滴油一袋米都没有了,建议要下达文件要明确解决职工福利”的问题。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统一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职工,自治区总工会于2015年1月30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桂工发〔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基层工会经费开支作了五项规定:一是组织会员看电影和春游秋游活动;二是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三是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四是职工文体活动及奖励;五是会员困难补助及慰问。其中 “(二)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向在职的工会会员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最高不得超过 1000 元。慰问形式主要为实物,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发放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基层工会经费五项开支规定涵盖了当前职工基本的福利要求,经过一年半来的贯彻落实,相关福利问题普遍得到了很好地实现。
(十六)关于“1.在目前整个经济环境比较困难的情况之下,应该在企业里面大力倡导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2.积极推进企业贯彻落实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3.利用工会组织和各级政协组织呼吁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尤其是把服务农民工升级版这个课题中为农民工在城市购房租房提供政策支持”的问题。我会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区总成立了企业改革工作组,参与做好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政策指导、现场指导、职工思想和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共参与了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河池化工职工上访处置等工作,有效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七)关于“钦州市钦北区,深入民营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引导;对老的、有贡献的人群,政府多关注,让他们发挥余热。广西各区希望多开展一些权益维护活动,比如在报纸、媒体、网络上多宣传。对职工的权益法规和条例,希望有一个更快捷的传达方式,更快捷的了解方式”的问题。我会在以下几个方面抓了整改: 一是编印普法宣传资料。 编印了《工会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解读》等共计7万多册下发到基层。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自治区总工会在《广西工人报》、广西工会网开设了普法宣传栏目,及时把保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广西工会网、桂工网、广西工运、广西工人报等媒体发布,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托 “桂工网”中的“职工在线”开设与职工互动平台,回复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 三是 今年6月,为全面落实彭清华书记有关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区总法工部代表区总工会,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三方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总工会、人社部门、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人为本,做好生产一线特别是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的工作,加强高温作业安全防护;三方进行了联合督查,并配合开展防暑降温检查督查及送清凉送防暑用品的活动,落实高温津贴的补助发放。 四是指导全区工会建立正常律师值班制度 ,公开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电话及值班律师姓名、值班时间,并且不定期组织律师团律师参与服务农民工、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 五是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以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 2016年10月举办一期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大赛,同时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普及宣传。六是邀请法学专家、教授、社会律师等为工会干部和职工传授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基层企业和职工。2016年5月,组织律师团律师和劳模代表到东葛路小学开展了一场“劳模进校园、律师进课堂”的主题活动。法律部负责人以及全区维护职工杰出律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覃鸿伟给学生介绍了五一的来历和有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学生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从小守法,讲诚信。
(十八)关于“积极推进企业贯彻落实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问题。 一是加强集体协商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同。 在广西工人报、《当代广西》杂志上开办系列专题报道,加大对《广西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称《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是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宣传。 2016年7月,《广西工人报》负责实施的“劳动关系协调知识100题竞赛”外围赛,吸引了数万人的参与,2016年10月举办了“首届广西劳动关系协调知识竞赛”决赛,14个市总的选手在南宁参加了决赛,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重要媒体进行了报道,有力地扩大了竞赛的社会影响。 三是 2016年6月举办一期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学员超过200人。重点安排《条例》解读课程,让学员们学好学透相关内容,以便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
(十九)关于“安排法律援助的律师都下到基层来,如果律师都在园区驻点的话,对农民工的劳事纠纷会有帮助”的问题。我会在继续抓好县以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建设的同时,努力将服务工作向企业和一线职工延伸,使之真正成为工会维权品牌。2016年我会已建立县(区)级法律服务站114个,在职工、农民工聚集的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大型企业建设、重点项目工地建设101个服务站(点)。法律援助机构的范围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延伸。全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点)的值班电话在广西工人报、桂工网、广西工会网等媒体上公布,工业园区的职工、农民工有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在律师值班期间现场咨询,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广西日报》等区内重要媒体对区总工会努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积极为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工作进行了宣传报导。
(二十)关于“维护工人,保护工人,倒闭企业老板有钱压在银行,法院查清楚后解冻工资发给我们”的问题。依照该职工给的信息,如果职工有需要,可以就近向所属总工会和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反映和寻求帮助。今年法工部韦超新副部长参与了有关企业破产案件的协调处理,提出了我会关于这一案件的建议和主张。除此之外,我会对其他企业以及其他破产企业拖欠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数十起案件都伸出了法律援助之手,帮助职工维护合法权益。
(二十一)关于“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欠员工2014年11月3日到现在的工资没有发,一共80多名员工2个月的工资大约32万元左右,柳州市总工会也帮请律师,要求能维护员工工资尽快领到。柳州市希望一年比一年搞得完善点,比如2015年万顺汽车部件厂欠60多个工人3个月的工资没发,要求帮出面调解工资”的问题。2015年万顺汽车部件厂欠60多个工人3个月的工资没发,要求帮出面调解工资”的问题,经调查了解,2015年1月,柳州市总工会受理了罗某等55名职工与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程序的法律援助申请,并由市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律师提供了免费代理。上述案件,于2015年3月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依法立案,并于2015年6月开庭审理;2015年10月,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作出裁决,大部分支持了职工的仲裁请求;2015年11月,因双方都未提起上诉,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此后,罗某等55名职工已向柳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止目前,此案仲裁和法院都判决职工方胜诉,但柳州市万顺汽车部件厂因欠债严重,又不申请破产,无力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出现执行难的问题。根据对受援职工的回访,虽然没能拿到仲裁或法院判决的款项,但职工对柳州市总工会给予的法律援助表示感谢,此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暂时得到缓解。
(二十二)关于“加大对劳模支持帮助;对劳模的生活多关心;劳模每年聚一聚很好,希望延续下去”的问题。我会在劳模服务工作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以下方面抓了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6日在安徽知识分子、劳动模范和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劳动模范更好地施展才华、展现精神品格提供全方位支持,使他们的劳动技能、创新方法、管理经验能广泛传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培养高技能、高素质创新人才,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为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继续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和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劳动模范更好地施展才华、展现精神品格提供全方位支持,使他们的劳动技能、创新方法、管理经验能广泛传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桂工发〔2016〕1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和管理工作,2016年5月4日,自治区总工会修改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全区各级工会执行。2016年,自治区总工会将确定命名15个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对荣获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自治区总工会将一次性补助5万元建设资金,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增加工作室设施、开展创新活动的必需用品等,并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三是精心安排好劳模的休养工作。 2016年,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全国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总工发〔2014〕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桂工发〔2014〕61号)精神,为劳模提供交流座谈、健康体检、知识讲座、参观考察、文体活动等内容的服务平台。2016年5月,自治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劳模休养活动计划安排。截止目前,共组织了110名全国劳模范到哈尔滨、桂林进行了休养,11月中下旬还要组织50名全国劳模到桂林休养。自治区总工会组织了532名自治区劳模到桂林、防城港、云南、新疆进行了休养。并组织了3000名优秀一线职工到南宁、桂林、陆川、防城港进行了疗休养。休养活动期间安排了形势报告、交流座谈、健康体检和讲座、参观考察、文体活动等内容,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真心关爱。 四是加大对劳模关心关爱力度。 1、认真组织开展困难劳模调研活动,摸清了困难劳模实际情况,为开展困难劳模帮扶救助工作提供依据。2、向全国劳模和自治区劳模发放了2016年春节慰问金。3、开展了全国劳模和自治区劳模健康体检活动。4、向全国劳模和自治区劳模发放困难补助资金。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到12月底前发放完毕。5、到12月底前继续为困难的省部级以上劳模改善住房条件。
(二十三)关于“提高困难职工救助金”的问题。2015年12月,我会印发了《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15〕55号)。办法和细则总结了全区各级工会保障工作部门多年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经验,在贯彻全总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统一了困难职工认定、审核、救助的各项标准和程序。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标准程序,救助金额也有明确的标准限额。目前,工会用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资金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的财政资金,这就要求各级工会必须主动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纳入政府的社会救助体系当中,保持与政府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有关部门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的协同一致性。具体而言,在救助标准上,必须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基准,对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导致可用于日常生活性支出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时,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的救助,工会不宜自行提高救助金额。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和《细则》的规定,全区各级工会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已建档困难职工的摸底排查工作。6月12日至7月7日,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联合各市总工会业务骨干共21人组成了三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区困难职工摸底建档情况和2015年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基本按照桂工办发〔2015〕55号文件的要求部署开展摸底建档工作,及时制定下发通知,对辖区内历年积压的困难职工档案重新摸底排查,对新申请的困难职工按照桂工办发〔2015〕55号文件落实认定标准,规范建档流程,基本完成了对不合格档案的清理工作。检查工作完成后,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和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工保字〔2016〕2号)精神,要求各地对再次对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并为每户困难职工单独建档和发放帮扶联系卡。截至10月底,各市总工会和已建档的自治区产业工会和自治区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都完成了困难职工的精准建档工作。在资金使用方面,桂工办发〔2015〕55号文件有严格的救助标准和使用程序。此外,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从实际出发,要求各地在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的问题上必须标准一致,不得出现同一类型的困难职工救助金额有高有低的问题,在资金允许的范围内,按最高标准限额给予救助。
(二十四)关于“困难职工入户调查”的问题。《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15〕55号)已经明确所有新申请的困难职工必须由基层工会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已经成为困难职工审核的必经程序,这与中央和自治区精准扶贫精神相符。
七、廉政建设方面
1.2016年2月19日区总召开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21日召开了全区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专门邀请了自治区纪委的领导进行授课。
2.区总党组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3.今年,我会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列入对市总工会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实行一票否决。
对于社会公众反映的其他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能整改的我们已经进行了整改,对不能整改的我们也在年初制定和公示的整改方案中进行了答复。下一步我会将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我会具体职责为全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确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全区职工群众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绩效办(代)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