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要求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1月2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气象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规划》提出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和法制,提高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增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基层和区域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重特大自然灾害评估能力和水平,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对外合作交流机制初步建立为目标。
《规划》明确了建设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提出开展气象、地质、水利等不同领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建设及完善海洋气象综合业务系统、西江流域致洪暴雨、山洪灾害、交通运输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天气雷达工程、地震、农林业灾害、农林业有害生物等监测预警工程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应急管理项目。
《规划》要求,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气象、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完善提升广西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重点加强台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服务和雷电、七级以上雷雨大风(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发展高分辨率格点预报业务,强化卫星、自动站、雷达资料的同化和融合技术应用,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率和社会公众覆盖率。同时,加强水文气象业务服务,着力提高灾害易发区的强降水精细化监测分析。
《规划》还要求,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依托中国—东盟合作平台,开展气象、地震、海洋等领域以及水稻“两迁”害虫监测预警防控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信息互换、资源融合、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此外,重点支持“广西气象科研开发与成果转化基地”等科技平台建设,促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文/韩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