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显成效
近年来,自治区本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战略决策,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作用,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文化精品项目资助暂行办法》,将专项资金纳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建立了文化精品项目扶持和奖励资金的稳定投入机制。自2015年起,将文化事业建设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纳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拓宽了文化精品资助经费投入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投入各类专项经费2.8亿元,用于支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同时,自治区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机制,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0.5亿元,支持设立广西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募集规模计划为4.6亿元,主要用于投资广西重点文化、旅游项目。
在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下,近年来广西打造了一批知名度较高的特色文化精品项目,创作生产出一批反映时代特点、彰显广西形象的作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其中,2014年广西电影集团出品的电影《夜莺》被选为代表中国内地角逐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影片,实现了广西电影首次“冲奥”;广西戏剧院创作排演的新编历史桂剧《七步吟》、广西电视台承制的《少数民族民间故事动画系列片》之《寻找太阳》获得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南国之声”周末音乐会、“民族戏苑”周末剧场等一批驻场演出倍受欢迎,现代壮剧《第一书记》、大型交响音乐会《永远跟党走》等一批主题鲜明的文艺演出倍受赞誉,打造了《锦宴》、《百鸟衣》等一系列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和热烈反响。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进一步拓宽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经费投入渠道,完善创作、生产的激励机制,突出成果导向,探索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效率。
信息报送:教科文处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