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会商四项法治建设工作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会商四项法治建设工作
广西检察网3月5日讯(廖崇甫)3月1日,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进行面对面的研究和会商,就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加强对“三类”犯罪监管改造监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等工作进行充分交流沟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领域工作情况,并就四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商讨。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包括如何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意见权知情权等;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上,包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通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在加强对“三类”犯罪监管改造监督方面,包括加强协调机制建设、规范驻监检察室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以及加强对监狱处理突发事件的帮助和指导等;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面,包括如何管理人民监督员的编制、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等问题。
崔智友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执法司法部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广西法治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全区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司法行政机关的优秀经验很值得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借鉴。一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建立了良好协作配合关系,希望继续认真总结和发扬,共同发展进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广西法治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崔智友强调,要抓好此次座谈会成果的落实。双方已经达成或基本达成一致的,要抓紧研究落实的措施。目前解决条件尚不具备的,需要继续沟通协商、创造条件的问题,会后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对接,继续做好会商。需要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的,双方共同努力,主动向上反映和争取,推动问题解决。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对接,认真听取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赵波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监禁性刑法执行和非监禁性刑法执行的监督和支持帮助,对在执法规范管理的关键岗位中给予关心和帮助。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和加强管理的规范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实习管理目标的同时保护干警。也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呼吁和帮助解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以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手段以及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最终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