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率督查组对自治区检察院法治建设进行督查

07.07.2015  11:07

  高雄率督查组对自治区检察院法治建设进行督查,对自治区检察院

   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广西法治建设工作布局给予充分肯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对自治区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会上讲话

会议现场

 

  广西检察网7月7日讯(通讯员 廖崇甫)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7月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率第二督查组对自治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信访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督查。高雄对自治区检察院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广西法治建设工作布局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表示,将认真落实督查组要求,扎实工作,切实担当起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推动者建设者的重任。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推进法治建设意见的情况报告和落实信访决策部署的情况,并现场查阅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台账。

  据了解,自治区检察院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其《分工方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牵头负责的9项工作任务正有条不紊地推进,配合相关单位承担的48项工作任务也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广西法治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有关单位提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的预防建议206件。执法司法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全区三级检察院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等活动,制定完善一系列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对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等案件质量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案件管理示范院评选活动,找出问题,制定措施,立整立改。与此同时,全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畅通涉法涉诉信访“入口”和“出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托自治区统计局开展的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中,2014年度群众对全区检察机关的满意率为94.23%,在自治区政法机关中最高,比上年度提升1.22个百分点。在自治区组织的绩效考评活动中连续多年获得一等奖。

  高雄对自治区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自治区检察院在检察业务工作、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制度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高雄指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广西建设意见是当前各级政法部门的重要任务。希望自治区检察院在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法治建设任务。希望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各项检察活动。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督查组提出的要求,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依法履职的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上更进一步。特别是要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倒逼规范化、正规化,使人民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情况。要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行政机关进行资源共享。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要求,全力以赴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