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要求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严格履职能力

11.06.2015  18:56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进入对照检查阶段,自治区检察院要求

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严格履职能力

 

 

  广西检察网6月11日讯(通讯员    蔡德志)6月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找准查实自身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深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后,自治区检察院已按照最高检《关于印发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的通知》要求,对照8个方面100个具体内容进行认真查摆和梳理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等办案部门2013年至2015年第一季度办理的案件,特别是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查透,做到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表率,带头查摆自身的问题。从具体案件中,尤其要从最高检督办的案件中,从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涉检信访集中环节、涉检负面舆情高发领域中,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问题聚焦到本部门的具体案件、具体事或具体人,列出问题清单。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既查“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还通过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征求对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意见的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网络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的意见。

  自治区检察院强调,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的结合点,把排查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与查找检察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紧密结合,实现专项整治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执法,严格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