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发〔2016〕2号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朱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06.05.2016  13:38

厅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老龄办,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冰同志任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志武同志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