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严明有关纪律坚决防止节日期“四风”反弹的通知

16.09.2015  16:31

  厅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老龄办,厅直属各单位:

  近日,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2015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及中秋、国庆节临近,为严明有关纪律,确保廉洁过节,防止出现“四风”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十个严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各处室局、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二是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三是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四是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七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八是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九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十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到真抓真管

  各处室局、单位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纪检监察机构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擦亮眼睛,发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情况,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并及时上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以律己,以上率下。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各处室局、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知晓有关要求,个个落实有关规定,清白做人,廉洁做事,厉行节约。各处室局、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坚决予以纠正。派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中国—东盟博览会及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处室局、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各处室局、单位请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落实本通知要求的简要情况(如有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被查处的,必须如实说明)报送驻厅监察室(纸质材料须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刘雄华、黄常美,联系电话:0771-2805875(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