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气象局宣布进入特别工作状态

05.09.2016  18:41
  9月5日10时00分,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覃武签署命令,宣布从9月5日至14日启动特别工作状态。   命令说,“两会”及民歌节、“中国—东盟气象合作论坛”即将在南宁市举行,气象保障服务要求高、难度大。为切实做好活动期间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自治区气象局决定从9月5日至14日进入“两会”及民歌节、“中国—东盟气象合作论坛”气象保障服务特别工作状态。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办、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自治区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信息中心、气象装备中心、减灾所、气象服务中心,以及全区所有市、县(区)气象局立即进入特别工作状态。进入特别工作状态单位执行24小时负责人领班、专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根据服务方案认真组织做好特别工作状态期间的加密观测、滚动预报预警、跟踪气象服务、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科普宣传及单位和谐稳定工作。每日17时前向自治区气象局应急办和应急减灾处分别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文/韩嘉乐 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