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制办原主任林日华等3人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

02.11.2015  18:34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罗宁)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林日华,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芳真和原副巡视员黄澍东3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日华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混乱、发生工作人员违法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李芳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混乱、发生工作人员违法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黄澍东在分管机关服务中心期间,玩忽职守,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使用虚假合同套取财政资金并造成单位资金损失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