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制办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座谈会

06.02.2015  22:5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加快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月6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南宁召开全区法制办主任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法制办范小辉副主任主持,自治区法制办办领导、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讨论。 各市法制办主任结合各市情况,围绕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法制办林日华主任在听取大家意见建议后指出,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实施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工作任务。这对于政府法制工作是强有力的推动。 林日华主任强调,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一是要抢抓机遇,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务院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法制机构要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主动作为;二是要改革创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制工作,也需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提高质量、提升效率,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变化;三是要抓好落实,制度的核心在于落实,落实工作要明确基本思路,力求干一件、是一件、成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