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的通知
15.06.2016 19:18
本文来源: 农业厅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我区大部强降雨仍将持续,广西气象台更新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据自治区水文局预报,湘江、桂江、蒙江、贺江、西江中下游,龙江及柳江部分支流将出现超警洪水。
鉴于我区多个市、县(区)已出现洪涝灾情,预报降雨影响区将可能发生较重以上洪涝灾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自6月15日11时00分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按照预案的要求,请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请水利、国土、民政等部门派出工作组,现场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请各有关市、县根据汛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6月15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5.06.201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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