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深改组审议通过城市周边涉及自治区农垦林业监狱水产畜牧系统国有土地管理综合改革方案

28.11.2017  00:04

11月24日,《城市周边涉及自治区农垦、林业、监狱、水产畜牧系统国有土地管理综合改革方案》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获原则同意通过。该方案成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第一个由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也是党的十九大后新形势下审议通过的第一批改革事项。

城市周边涉及自治区农垦、林业、监狱、水产畜牧系统国有土地管理综合改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年自治区重点改革任务,对促进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我区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用地需求,深化土地资源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作为第一牵头单位高度重视,陈建军厅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多次听取汇报,研究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该方案在制定过程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投入骨干力量,强化经验总结和研究论证,经多次开展区内外调研,9次组织相关各方开展面对面协商, 5次征求意见凝聚共识,20余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回应了自治区农垦、林业、监狱、水产畜牧系统与土地所在地诉求,从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优化用地审批程序、完善土地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开展探索,促进形成规划统一、产城融合、利益共享的合作格局。

下一步,自治区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根据会议意见,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