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开展经营管理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26.01.2016  19:04

  针对当前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会计管理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欠缺造成国有资产潜在损失等问题,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2015年下半年对文化企业巡视发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自治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全面开展依法经营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范围为自治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企业。自查自纠围绕以下5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财务会计管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企业层级梳理及企业领导人兼职情况等。 

  此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黄道伟批示肯定。开展经营管理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将有利于推动自治区直属文化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确保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信息报送:文资办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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