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11.03.2015  18:56

为推进依法治粮,确保粮食行政管理及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自治区粮食局在我区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就着手建立并实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到2014年止,已经连续14年聘请法律顾问,取得了良好成效。

10多年来,自治区粮食局努力探索、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起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聘请的法律顾问,一是为自治区粮食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对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建言献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规避行政风险;二是协助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如住房建筑合同、放心粮油建设合同、农户科学储粮粮仓制造合同、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等;三是助力粮食部门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上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自治区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规避行政决策和粮油经营风险;五是协助自治区粮食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刑事、经济纠纷案件诉讼,如对广西南宁嘉煌矿业有限公司起诉自治区粮食局承担借款连带清偿责任一案,法律顾问与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横县粮食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应诉并以胜诉告终,圆满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全力配合做好临桂粮食储备库、贵港粮食储备库等企业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调处工作,维护了企业利益。目前,自治区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也全部健立了法律顾问制度。10多年来,全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秩序方面,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砺行法治新常态、新形势、新要求,自治区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治区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转变作风,健全机制制度,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