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红十字会编制了《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指南获取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公开信息。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三)《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自治区红十字会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主要内容
  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包括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公开。
  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公开的信息按业务内容分为五大类22项:
  (一)办公室
  1、法律法规
  2、政务信息
  3、筹资宣传
  4、来信来访
  5、人事管理
  6、档案管理
  7、信息化建设
  8、财务管理
  9、外事管理
  (二)救助救护部
  10、救灾工作
  11、救护工作:应急救护培训、健康教育
  12、救助工作:困难救助、大病救助
  13、无偿献血推动
  (三)组织发展部
  14、组织建设
  15、会员、志愿者管理
  16、红十字青少年、民族助学
  17、社区工作
  18、寻人服务
  19、对外联络与交流
  (四)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西管理中心
  20、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管理
  21、志愿者再动员及配合捐献相关服务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22、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主要发布场所为: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有信息发布页面。公众可在该平台上查询我会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工作机构和职能、相关法律等信息。网址为:
http://xxgk.gxzf.gov.cn:8080/html/536/index.html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是我会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综合平台。公众可在网站上了解我区红十字会工作动态、救助信息、公告、检索社会捐赠信息、查询捐赠账户、救助项目申请程序和流程、下载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留言板进行咨询等。网址为:
http://www.boaigx.com
  
  五、自治区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机构为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和各业务主管单位,办公时间为:08: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申请的,请发至以下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办公室:5860326 传真:5768023
  救助救护部:5768094
  组织发展部:5768083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西管理中心:589156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5768064
  以上单位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7号
  邮政编码:530021 区号:0771
  
  六、部门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自治区红十字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联系。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八)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九)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十)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一)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二)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内设机构
  广西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救助救护部、组织发展部三个处级机构;一个二层机构: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西管理中心。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文秘、网络、人事、档案、机要保密、工青妇、会务、来访、安保及车辆管理维护等工作;研究红十字运动的发展动态;负责宣传、检查、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策划募捐筹资工作和接收境内外组织与个人的捐款;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联系电话:0771-5860326。
  救助救护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的计划、购置、分发、运输、仓储等备灾工作;负责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考察、紧急救助及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网络建设;负责红十字会系统的灾情报告,组织、接收和处分配国内外人道主义捐赠的款物;指导监督全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防病知识;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及捐献遗体、器官等工作。联系电话:0771-5768094。
  组织发展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各级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建设和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级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指导和发展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组织、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以弘扬爱国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中心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负责外事联谊活动;负责国际寻人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联系电话:0771-5768083。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西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广西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志愿捐献者报名登记、联络,抽取、寄送志愿捐献者血样;志愿捐献者的确认、再动员以及配合采集造血干细胞等项工作,并协调有关医院开展造血干细胞的移植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771-589156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承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771-5768064。
  
  八、我会无行政或非行政审批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