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日召开新闻通报会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阮晓莹)昨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对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通报。记者获悉,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1890件(次),立案6285件,结案59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51人,移送司法机关429人。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本级立案29件,涉及厅级干部17人、区管企业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结案29件,处分29人。
2015年,广西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加强各成员单位在信息共享、线索处置和案件通报等方面的协商协作,推进优质、高效、协同办案。2015年,公检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同比增长73.08%,占立案总数26.17%。紧盯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取利益,收送“红包”礼金等三类共性问题,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坚持用纪律尺子来衡量;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请示报告”“档案造假”“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情节在定性量纪中予以反映,充分体现执行纪律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自治区纪委从去年9月至今年6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等五类典型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初核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573件,立案18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2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44人,移送司法机关204人,一批基层“苍蝇”“蛀虫”受到严肃惩处;经过4个多月的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评价有了大幅度提升。自治区纪委联合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开展的调查表明,群众对2015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4年的78.7%上升到2015年的82.27%,上升了3.57个百分点。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