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举行挂牌仪式
7月14日上午,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在自治区财政厅举行了简朴而庄重的挂牌仪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席鸿康,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吴云,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兰丽萍,共同为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挂牌。
此前,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组长兰丽萍分别于7月5日、8日向自治区财政厅党组、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传达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和于春生纪委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 建立健全沟通对接机制,明确联络员,驻在部门今后凡涉及 “三重一大”以及重要业务会、厅长办公会、党组会等,应提前与派驻机构沟通,派驻机构列席会议; 二是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准则》、《条例》、《问责条例》等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举报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分层次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廉政谈话。开展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 加强基础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举报的处置以及公文流转等工作; 四是 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在听取兰丽萍同志传达贯彻意见后,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小聪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一是 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的决定和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要求,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各项工作; 二是 自觉主动接受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的全面监督,特别是各党组成员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三是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是 全力支持和做好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