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活动

16.01.2017  00:36

2017年1月10日上午,自治区统计局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活动。自治区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宣讲团成员、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林家燕同志作宣讲报告。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黄卫东同志主持报告会。 

林家燕分别从两部党内法规出台的背景及意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特点及内容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特点及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地解读。整个宣讲报告阐述系统,内容丰富,解读深入,对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黄卫东在小结时强调了两点意见:一是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各党支部要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全局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行动上的自觉,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二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做严格贯彻执行党纪法规的模范,带头接受监督、遵规守纪、勇于担当,增强“四个意识”,把贯彻落实两部法规作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在学习贯彻上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

自治区统计局在家的局领导、处以上干部及全体党员干部百余人到场聆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