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加大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力度
近年来,按照我区水土保持规划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力度。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筹措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资金共95,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43,00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1,670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3,5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27,236万元),支持我区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94平方公里。
2016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加大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截至8月31日,自治区财政已筹措下达水土保持建设资金30,6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6,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988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5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9,152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7平方公里。各地在水土保持项目实施中,以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出发点,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把治理水土流失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培育发展高效现代特色农业相结合,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共赢,深受群众欢迎。
广西生态优势明显,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我区宝贵财富和亮丽名片。然而,受特殊的自然条件限制,生态环境又较为脆弱,水土流失在全区广泛分布,目前全区水土流失面积5.0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27%。水土流失是我区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全面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对我区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