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一男子开淘宝店卖假名牌被判刑一年罚6万元
25.02.2017 10:38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覃冬梅 韦肖依)随着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迅猛发展,假冒名牌的商品在网购平台频频出现,让消费者真假难辨。近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名淘宝店主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去年6月,南宁市民朱先生花300多元在网上买了一个“MCM”品牌的双肩包,后发现是假冒产品,要求卖家退货。淘宝卖家吴某给出的退货地址是良庆区金象大道,于是朱先生到大沙田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找到卖家吴某,当场扣押部分待销售的假冒产品,并将其带回调查。经鉴定,吴某在淘宝店销售的物品是假冒“MCM”控股公司的产品。
据吴某在公安机关供述,自2015年8月开始,在明知未得到“MCM”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仍在淘宝购物平台上开设网店,以进货价98元,销售价108元销售“MCM”手机壳约1000个。同年10月,吴某又在淘宝店销售冠有“MCM”品牌的假冒包包,其自述进货价大约3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吴某在未获得“MCM”控股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位于良庆区金象大道的家中,通过淘宝网销售假冒的“MCM”品牌的手机壳及包具,价值约16万元。被告人吴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向他人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向他人出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近日,良庆区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编辑:陈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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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20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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