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南门派出所抓捕6名"艾滋病扒手"(图)
13.07.2015 13:32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电动车巡逻小组在街上和重点发案区巡逻。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梁剑 文/摄)在我市“两站”(汽车总站和火车站)周边,以前活动着小部分特殊疑犯,他们拥有“双重身份”,既是艾滋病人,又是盗窃嫌犯,面对警方的抓捕,他们以“病毒”作为“免死金牌”,一次次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严重扰乱辖区治安。昨天,象山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向媒体通报了上半年辖区反扒“成绩单”,该“成绩单”中有一个“亮点”:关押了“艾滋病扒手”6名。据了解,这一举措打破了“艾滋病扒手”难关押的格局,且在全市引起了强大的震慑。
“艾滋病扒手”没“法”关?
4月底,该所民警在辖区抓获一名女小偷阿艳(化名),她不但是艾滋病人,且肚子里还有两条钢丝。
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在以前,民警只能让她取保候审,可阿艳已不是第一次因涉嫌盗窃被抓。办案民警说,去年以来,阿艳已被抓多次,每次都因有艾滋病和体内的钢丝,让其取保候审,逃避了警方的打击。
这些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扒手在社会游荡、行窃,严重危害了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据警方不完全统计,经常活动在南门派出所辖区的“带病小偷”有10多人,他们当中不是有肺结核,就是身患艾滋病或体内有异物等,且经常在辖区作案,严重扰乱辖区治安。
面对艾滋病扒手的日益猖狂和群众要求加强整治的呼声,南门派出所开始考虑能否通过其他关押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有关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其中第一条就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13.07.2015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