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芋头和一块砖头引发的过失重伤案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12月19日电 (农向阳 陆丽萍)放在路边的一袋芋头被人偷走了。刚好路过黄某接到失主求助后,开车追赶偷走芋头的人。追赶过程中为阻止对方继续逃跑,黄某随手捡起地上一块砖头就砸过去,结果,偷芋...
中新广西网12月19日电 (农向阳 陆丽萍)放在路边的一袋芋头被人偷走了。刚好路过黄某接到失主求助后,开车追赶偷走芋头的人。追赶过程中为阻止对方继续逃跑,黄某随手捡起地上一块砖头就砸过去,结果,偷芋头的一人被砸成重伤。就因为一袋子芋头和一块砖头,黄某要坐牢八个月了。
2012年9月10日16时许,苏某道乘坐苏某武驾驶的摩托车从百色市靖西县往田东县方向行驶。途经把荷乡那样村时,两人偷拿了那样村上亮屯的刘某堆放在公路边一袋用水泥袋装好的芋头,随后两人驾车往向都镇方向逃跑。
当时黄某驾驶摩托车刚好路过事发地,黄某听到刘某的求助后,连忙驱车往苏某道和苏某武逃跑的方向追赶。追至一个叫“果乐坡”的地方时,黄某追上并反超了苏某武驾驶的摩托车。为了阻止两人驾车继续逃跑,黄某随手捡起地上的火砖头,朝苏某道和苏某武正在行驶的方向扔去,砸中坐在摩托车后座上苏某道的头部,致使苏某道当场晕厥并摔下摩托车。经鉴定,苏某道的人体损失程度被评定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为了使他人的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苏某道重伤的后果,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苏某道对本案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随后做出判决,黄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