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芦仙岭违建 4处全拆除

22.05.2015  13:05
      5月21日,南宁市兴宁区组织多部门联合出动,依法对城区民生办官桥五组芦仙岭4处违法点进行拆除,共拆除总占地面积约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

      芦仙岭的4处违法建筑位于长堽路三里尽头,多为砖混结构房及简易搭盖棚。由于历史原因,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陆续有外来人口逐渐在该地块非法占地乱搭盖和养殖,用于堆放杂货、养鱼养猪甚至进行生猪私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养殖污水直接排放到鱼塘中,一些“野马”垃圾清运队也将低价承运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拉到此处丢弃,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民、学校师生的生活。

      这些违法建(构)筑物均未办理规划审批、建筑许可等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兴宁区相关部门已多次对芦仙岭鱼塘周边违法点下发《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构)筑物公告》,向违法建(构)筑物业主进行拆除通报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但违法建(构)筑物业主均未按期自行拆除。(冼敏 杨侃 郭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