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检察院敏锐捕获涉农职务犯罪线索
广西检察网12月15日讯(通讯员 廖显生)“对涉农职务犯罪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要认真剖析、寻找规律、深挖细查,以此捕获涉农案件线索,给此类犯罪以致命打击。”苍梧县检察院分管自侦部门的副检察长李伟兴说。
近日,该院查处的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今年4月,该院在查办其他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时,证人覃某反映为了获得3万元微型企业财政补贴金,他交了1万元费用给专门帮助业主办理申请补贴金手续的该县某企业服务部(中介性质),并获取会员资格,且交钱后必定会获得补贴金。此时,侦查人员意识到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与该服务部可能有经济往来,以帮助该服务部的会员顺利办得补贴金。于是,该院对该服务部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发现该服务部的会员之所以能顺利办得补贴金,是由该县工商局广平工商所所长黎某通过他自己的关系在幕后一手操作的。
不久后,该院依法将黎某带至办案工作区进行调查。在大量证据及事实面前,黎某供述其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通过该县微型企业办公室工作人员曾某、赵某、黄某(三人另案处理)等人职务上的行为,为不符合获得补贴金条件的业主覃某、严某等9人顺利获得补贴金提供条件。事后,黎某通过该服务部非法收受覃某、严某等9人共8.5万元好处费。在收集其他证人证言及书证后,该院依法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黎某立案侦查。
据悉,该院自《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以来,共查处此类案件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多元,得到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该院在积极查处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开展预防涉农犯罪工作。据统计,该院自2012年以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5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97次,上专题法制课13次,受教育人数达2600多人次。
(作者单位: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