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全面从严与抓住“关键少数”相得益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
全面从严与抓住“关键少数”相得益彰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11月29日04版)
《准则》作为一项正面倡导廉洁自律的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廉洁自律的标准。《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为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记者:王岐山同志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请您谈谈这一特点在两项法规中有何具体体现?
张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就好比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式,既需要立竿见影的西医手术,直指关键、切除毒瘤、遏制蔓延;又需要正本清源的中医调理,固本培元、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全面从严与抓住“关键少数”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准则》作为一项正面倡导廉洁自律的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廉洁自律的标准。《准则》将适用对象规定为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同时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恪守“四个坚持”,还要进一步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这充分体现了《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的特点。
《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为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条例》在总则中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确立了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例外的纪律原则。同时,《条例》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单独规定了“领导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主管范围内切实履行应尽的领导职责,不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对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及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也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这些都体现了《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的特点。
有理想信念,才能激发内在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边界。要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又突出重点,严管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二者互为依托、相互促进。
记者:在引领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的过程中,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有何意义?
张茅:有理想信念,才能激发内在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边界。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一方面,全体党员都要以《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只在底线附近徘徊,要踮踮脚,向高标准努力。另一方面,全体党员都要把《条例》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不能触碰。只有管住了全党,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大环境。
管党治党也要突出重点。作为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不加区分、“一刀切”,在监管上就容易精力分散、流于形式,最终导致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散。首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作用非常关键。这个群体如果出了问题,对国家的发展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其次,党培养一个领导干部不容易,领导干部出了问题,受影响的不只是他自己,党受到的伤害更严重。再次,不受约束的权力面临被滥用的危险以及被侵蚀、腐化的考验,所谓有权容易“任性”,所以党员领导干部是需要重点防控的廉政风险关键点。
从严治党只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因此必须抓住“关键少数”,更好地引领“最大多数”。要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又突出重点,严管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二者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实现。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能只在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官”,是市场秩序的“守护神”,是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对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准则》是面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而《条例》则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请您结合实际,谈谈下一步如何推动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
张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能只在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官”,是市场秩序的“守护神”,是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对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一是抓好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下足功夫、花足力气、逐条学习,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二是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使党员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是组织好学习培训,使两项法规的学习成为每一位党员的必修课。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系统广大党员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齐学共进、以学促行的良好氛围。
落实主体责任,将《准则》的要求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塑造先公后私、清正廉洁、艰苦朴素、甘于奉献的行业文化。二是坚持制约与监督并重,科学地分解和配置权力,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权力结构和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促进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三是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充分发挥上级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并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修身自律、严以持家,促使他们做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表率。四是加大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力度,对于贯彻不力的问题以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对照《条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一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以《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纪律底线,抓早抓小,违纪必究,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三要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对照《条例》的规定,加强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建设,及时研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应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总局要做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的表率,总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做总局领导干部的表率,总局领导干部要做总局全体党员的表率。
记者:作为单位或部门的“领头羊”“排头兵”,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能够对政治生态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两项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出了更高的道德规范,划出了更严的行为标尺。您认为,如何才能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张茅:“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能够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应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总局要做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的表率,总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做总局领导干部的表率,总局领导干部要做总局全体党员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有这样的觉悟、决心和行动,才能当好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领头羊”“排头兵”。
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还应当是具体而全面的,要具体落实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党员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上要自觉带头,走在党员队伍的前列,真正把两项法规学深悟透,当好学习的表率。在工作实践中要身先士卒、严于律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贯彻落实,不搞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的选择性落实,真正用“身教胜于言传”的姿态为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出表率。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严格自律,把恪守《准则》和《条例》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将党规党纪要求作为日常行为准则,尤其是要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