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财政投资评审双管齐下挤“水分”
08.01.2016 10:5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5年,荔浦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评审、公平评审、阳光评审原则,狠抓评审工作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评审效率,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挤掉项目预算多余的“水分”。
一、 狠抓项目初审挤“水分”
2015年对送审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一律进行初审, 评审中心人员根据图纸、预算等资料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初审,发现预算虚高、错误或者不合理的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初审意见修正预算后再重新报送,从而大大降低了财政委托中介公司的审减率和审核费,节约了财政开支。2015年1月至12月21日,完成初审项目157个,送审项目投资总金额44515.91万元,初审后送审总金额41082.47万元,初审核减3433.44万元,初审核减率为7.71%,从而节约支付中介公司评审审核费82.40万元。其中初审核减额较大的有:荔浦县古勇至下龙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初审核减额312.51万元;荔浦县马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初审核减额745.62万元;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北环路)初审核减额695.98万元。
二、严抓项目稽核 挤“水分”
初审工作完成后,项目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的大小和工程性质,要求中介公司对交办的评审任务实行限时办结。评审中心认真稽核中介公司提交的审核初稿,对存在疑问或错误的地方及时电话沟通,重大问题采取邮件发函或组织财政、中介公司、业主及预算单位进行四方会面沟通,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大大提高评审工作效率。2015年1月至12月21日,累计纠正核减金额810.25万元。例如:评审国道321荔浦过境公路(北环路)改造工程时,中介公司评审初稿的路基控制爆破石方单项造价1495.35万元,经评审中心稽核,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建议建设单位、中介公司将路基控制爆破石方改为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变更施工方法后该项造价740.05万元,调减了755.29万元。报送单位:荔浦县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8.01.201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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