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区药品流通监管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培训会议在南宁召开

18.03.2015  12:56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015年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会药品流通专题会精神,做好新修订药品GSP实施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近日,自治区局在南宁市召开2015年全区药品流通监管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培训会议。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周广能作重要讲话。

      周广能在讲话中强调: 一是 以严格贯彻实施药品GSP为重点,扎实推进2015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今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换证达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局要充分认识到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不准、三个一律”,即要坚持以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进度,不准延期,所有企业一律按时认证;要坚持以严格实施标准倒逼企业改造,不准降低检查标准,不符合要求一律淘汰;要坚持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不准不作为、乱作为,对工作推进不力,出现渎职失职行为的,一律通报当地政府严格问责。并结合实施新修订药品GSP,做好药品流通企业飞行检查、冷链药品监管和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防范药品流通环节系统性风险,维护公众健康。 二是 以推进全区系统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建设为核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实施“管理标准化、审批信息化、服务均等化” 行政审批全区一体化工作模式,每个县局要至少选定一个乡镇开展一体化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扩大试点的项目和覆盖范围,逐步实现“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纵向联动,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互补,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从而进步提高全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三是 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全力解决突出问题。关于零售药店配备药师问题,由自治区局人事处牵头,加强与人社厅沟通,研究制定零售药店药师配备政策,解决药店药师配备问题,强化驻店药师培训、考试、注册和使用管理,确保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药学服务质量;关于检查员队伍建设问题,自治区局继续加大基层检查员的培训力度,增加检查员数量和提高业务水平;关于审评查验咨询费问题,由自治区局规划财务处、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加强与财政厅沟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评查验支出;关于网上审批系统优化问题,由自治区局审批办、信息中心牵头,根据各市、县行政审批流程做好个体化优化工作,并与当地政务服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各市局分管药品流通监管领导,药品(流通)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办)负责人,自治区局药品安全总监、药品生产监管处张建良,政策法规处、药品流通监管处(行政审批办)、人事处、规划财务处、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相关负责人共6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药品流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