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14.04.2016  16:54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要求各市局在7月3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委托检验的,必须责令其暂停相关产品的生产,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报自治区局。

(药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