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1.04.2016  18:07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视。1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向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组织研究巡视反馈的问题和要求,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分类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配合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发挥驻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落实一件收集汇总一件,一抓到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对照反馈意见,把解决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关于局党组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已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正组织草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 》,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活动中,局党组召开5次专题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波同志多次亲自部署,班子成员与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一对一面谈,进行谈话提醒,交代整改任务,深入联系部门(单位)指导整改。2016年3月3日,邀请自治区机关工委领导对机关全体党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专题辅导讲座。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调整充实自治区局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人员,构建了由局机关党委、督查考评处、人事处、规财处和驻局纪检组“五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格局,作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平台和具体抓手。三是进行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邀请自治区巡视组为党员解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制委、自治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领导、财政厅专家作专题普法教育辅导、警示教育讲座,邀请财政厅稽查局领导到我局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增强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组织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局培训中心原主任李宽涉嫌受贿案件的审理。在机关楼道悬挂廉政警示标语,局网站设置廉政宣传专栏,通报典型案件,每月编《勤政廉政文摘》发至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习,为党员干部订阅廉政书刊、赠送《党章》、《准则》、《条例》并组织学习。四是分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每年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重要内容下达,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融合召开,将党风廉政工作与自治区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与部门、直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领导年度述职的主要内容。五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监管。2015年以来,针对稽查执法、认证审评、行政审批、检验检测、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廉政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制修订15个工作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的廉政风险防控,初步形成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自我防控、组织防控、监督防控”三位一体防控网络。在2015年针对廉政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制已修订15个工作制度的基础上, 2016年3月又印发《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6个制度。2016年6月前,将再修订完善出台自治区局《执法和检验检测人员廉洁自律准则》、《财务人员及财务报账人员廉洁自律准则》、《内部审计制度》、《制度执行落实督查办法》、《执法和检验检测人员廉洁行为抽查督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六是强化对直属部门(单位)的领导和检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联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到联系部门(单位)检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主体责任部门(单位)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6年2月,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并印发《关于调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的通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2015年以来,委托中介机构对所有直属单位进行了内审,对发现的违规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督促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接待、差旅费、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加强直属单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足源头抓早抓小,转变执纪方式。2014年以来,坚持开展巡视巡查工作,及时纠正1个直属单位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提醒纠正1个直属单位在发放加班费方面不规范行为,对2个反映问题较集中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及时整改;与局规财处联合对14个地级市和部分县开展大额(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对4个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对1 个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对直属单位开展巡视中,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强化了对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形成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二是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查处。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在全局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巡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环节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等三方面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转办17件,局本级做到件件有核实,线索处置18条,直接立案审查2起。对局培训咨询中心在2012年以前营业收入中使用不合规票据及部分收款收据情况不明等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1名处级领导、1名科级中层干部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对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1起隐瞒事实获取荣誉并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立案审查,对4名处级领导干部和2名科级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同时,配合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案件2起。加强对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的监督,对3名干部违规多占住房问题进行清退。四是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驻局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局党组会议,重大项目、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驻局纪检组大局观念强,积极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承担国家总局稽查局《食品药品稽查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课题研究,牵头起草《广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已完成送审稿。

  (二)落实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对巡视中发现的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奖金补贴、财务乱支乱报、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等突出问题,立即开展清理检查,认真整改追缴。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乱支乱报现象比较严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规定》、《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取消共管账户,增设一名业务处级领导审核,确保每一笔拨转经费合法合规,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开展相关问题自查和专项核查。组织有业务交叉检查活动的4个处室开展自查,同时,抽调18人组成6个组开展专项核查。截止2016年3月25日,参与业务交叉检查的自治区局机关工作人员已清退差旅费违规报销费用,对参与业务交叉检查已经申报违规报销住宿费以外的费用的其他人员,责令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清退工作,对已发现的个别业务交叉检查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驻局纪检组。期间,对发现新的违纪违规线索将及时核查和移交。全面核查2013年至2015年局机关处室组织外出考察的报账情况,已完成外出学习考察违规报销差旅费用清退工作。对自治区局2015年度举办的35个业务培训班进行全面核查,有关人员已主动清退超标准领取的培训班讲课费。巡查中发现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违规发放差旅费,虽已于2014年9月清退,仍责令该所深刻检查。对局培训咨询中心使用违规收费收据问题,2名相关责任人虽已于2014年被给予纪律处分,原出纳员因涉嫌挪用公款已由司法机关处理,但仍责令该中心深刻检查。个别直属单位涉嫌挪用中央专项资金、公款私存和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问题已移交驻局纪检组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4.关于有的单位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奖金补贴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纳入规划财务部门日常财务监督检查范围。二是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组织对直属10个实行绩效工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2015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对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两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整改清缴。组织对直属9个检验所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自治区局党组已于2015年12月对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6名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该所完成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清退工作。对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违规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责令清退并上缴国库。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视意见提出的“个别处室组织外出考察涉嫌挥霍公款问题”,经核实,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食品餐饮费,已责令清退不合财务规定的费用。对局培训咨询中心2012年8月在未取得车辆定编许可手续和购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购买小轿车问题和广西—东盟检测中心(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4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月饼发给干部职工问题,虽然局党组已于2012年10月和2014年9月作出处理、给予有关负责人党政纪处分、违规资金全部退缴,但仍责令涉及单位深刻检查。全面核查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面积问题,对已发现面积超标的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等5个直属单位,责令立即按要求整改,单位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全面核查公车私用问题,已责令各直属单位修订和遵守公车管理制度。将办公室面积超标和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今年本局巡视巡查必查内容。

  (三)重大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方面。

  6.关于有的基建项目违反工程招投标法的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核实有关情况,在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建项目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局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和《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全区系统基建项目的监管,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法制意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和范围,及时将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7.关于有的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规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订内部审计制度和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机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流程、政府协议定点采购管理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使用规定、网上商城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二是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规范政府采购申报和资金支付程序。对采购项目整个流程进行设置规定,逐步规范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组织研究应急检验检测耗材采购规律性问题,坚持内部审计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培训。邀请财政厅专家进行培训,增强各直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四)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方面。

  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正组织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研究制定与《干部任用条例》相配套的局管干部任免工作规定,以及动议、推荐、考察、公示、谈话等具体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培养选拔优秀干部。三是对局党组主要领导在2011年至2013年召开的讨论干部任用议题党组会议中,没有严格遵守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进行剖析,查找思想根源及制度缺失。四是局党组对为直属单位配备非领导职务情况进行纠正,对长期闹不团结的个别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岗位调整,免去原职务。

  9.关于个别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行业协会领取薪酬补贴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清理规范。涉及的4位退休领导干部已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等全部费用。

   三、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10件信访举报材料,及时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截至3月24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7件,及时处置率为100%,已办结2件,转办1件,正在办理4件。涉及其他诉求的3件,已办结3件,办结率100%。

   四、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自治区党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严抓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述责述廉与评议等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集中力量抓好违规报销差旅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直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三是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案件线索的核查,严查问题线索,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注重统筹协调。加强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开展。五是抓好建章立制。督促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不断健全机制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827710 ;邮政信箱:南宁市云景路32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