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蒙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电子台账方便了食品进货查验

15.03.2018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但登记纸质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比较耗时、耗力。为了帮助食品经营企业解决登记困难,有效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蒙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鼓励食品经营企业使用电子台账登记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目前潘诚批发部、朝霞批发部、世友批发部、莎浓羊奶店、月嫂母婴生活馆、芳姐杂货总汇、月嫂母婴生活馆阳光华庭店、西河镇安富小学等全县8家食品经营者能够使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电子台账。据食品经营业主反映,相比纸质台账电子台账不仅节约了纸张成本、人力、时间,而且业主可以根据自身购进食品情况建立多个表格分类登记台账,方便查看。现在食品经营业主从被动、应付监管部门登记台账到主动登记,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监管部门实施监督。下一步,蒙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在学校及幼托机构、批发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等行业率先推广使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电子台账,并逐步辐射全县食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