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老爷食品公司加工废弃牛油案二审 坚称不知用途

08.08.2015  11:4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周志英 实习生 韦敏  通讯员 孙晓梅)为了将从各地收购的废弃固体牛油销售到重庆的食品公司,麻某找到广西莫老爷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莫老爷食品公司)对150多吨杂质较多的牛油进行加工。不料加工到一半,就被公安机关查获。莫老爷食品公司因牵涉此案,公司相关负责人被公诉机关以涉嫌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今年3月,该案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各领刑一年五个月,莫老爷食品公司也被处罚金5万元。众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昨日,该案二审在南宁中院开庭。

  经青秀区法院一审查明,2013年3月,麻某(另案处理)收购废弃固体牛油存放在位于南宁市大化路一仓库,以销售给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为提高售价,麻某委托莫老爷食品公司加工提炼牛油。同年5月,公安机关从大化路仓库缴获牛油57.9吨,从吴圩镇的工厂缴获牛油约126吨。经检验,查获的牛油不符合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

  公诉机关认为,莫老爷食品公司利用非食品原料为他人进行生产、加工食品,公司法人莫某、加工厂厂长张某以及公司质检部门经理罗某作为公司经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对公司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应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3月,该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单位莫老爷食品公司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莫某、张某、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众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的二审中,3名被告对起诉的罪名均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公司代麻某加工的牛油不属于食用油。他们加工出来的也并非食品,而是非食品的原料。因此,虽然麻某不能提供这批原料的合法来源手续,他们仍旧可以代其进行加工。莫某坚称,自己并不知道加工的这批牛油流向哪里。张某、罗某也坚称不知该批牛油的用途,并当场声称此前部分口供和事实有出入。

  公诉机关指控,为了加工这批牛油,莫老爷食品公司还重新启用了一条搁置已久的精炼食品油的生产线。公诉机关认为,莫某明知麻某并非正当食品原料供货商,也明知麻某提供的原料已经存放1年以上,已经变质,且没有任何证明合法来源的证照和手续,就帮其用先进的设备精炼成品质很高的油品,精炼完成后完全可以达到食用油的品质标准。莫某作为一个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在明知道该批牛油超过国家规定的食用油标准,且知道麻某的意图下,还指示张某代加工。3名被告人作为莫老爷食品公司的负责人,应该对单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当天庭审过程长达一整天,被告人与公诉人之间展开激烈辩论。案件将择日宣判。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