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全面推开营改增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05.05.2016  00:24

5月1日,南宁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有关部门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该市新增营改增纳税人减税约10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而减少的税额超过9亿元,预计全年减少近20亿元税负,此举对推动该市产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发挥巨大促进作用。

据悉,南宁市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前期已经覆盖了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营业税纳税人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面覆盖,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全面打通,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了解,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南宁市新增营改增试点行业涉及9万多户纳税人,占全区总户数近4成。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管户分布不均的情况,南宁市国税局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按时按质完成了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核实补录、减免税优惠备案确认、税(费)种认定、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税库银三方协议签约、纳税人培训等一系列重点、难点工作,为5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能够正常开票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截至5月1日12时,南宁市共开出增值税发票2754份,其中营改增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2635份;国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1份;地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