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集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10.07.2015  11:13
7月6日下午,北投集团党委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会议强调要通过明确主体责任的职责范围、建立责任清单和强化主体责任考核等方法传导压力,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对全区县委书记集体约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他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内涵,不仅是提法上的改变,更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的重大调整,意味着党委、纪委工作职能的重大转变。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会议指出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知责就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既要部门各负其责,又要一级对一级负责;明责就是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书记,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担负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等各项职责;尽责就是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就落实主体责任的落脚点,会议强调要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要落实到遵守党的纪律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落实到作风建设上,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钉紧、钉实、钉牢。特别是各下属单位对集团公司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要落实到选人用人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程序选拔使用干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落实到制度执行上,要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监督保障机制、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定出台的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到位;要落实到惩治腐败上,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落实到率先垂范上,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力。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其次要层层传导压力,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最后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当事人领导责任。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北投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