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落实“六个强化”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4.06.2016  15:21
    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近日又出现持续性暴雨天气过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和具体要求,6月13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六个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近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从6月14日起,派出工作组分赴防城港、北海、河池、百色等地指导、督查防灾工作。
    “六个强化”是: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巡查排查、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应急演练、应急避险、值守值班、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测和预警。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联防联保工作,主动协调、指导旅游、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到岗到位,切实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农村建房切坡段、位于山区城镇居民区、周围有高陡山体的工厂和矿山的人员居住地、正在施工的道路交通和水利工程人员临时居住地监测巡查,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是进一步强化排查和应急避险。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防范,没有完成排查的要加紧完成。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因客观原因不能实施工程根治的隐患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密切监测,强化预警,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全力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于6月20日前完成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切坡建房地灾防范。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对辖区农村切坡建房地区地质灾害联保制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联保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指导、协调完善地质灾害联保防范制度,以村(居)民小组为单元,群众联保组为主体的地质灾害防范联保体系,由村(居)民小组对重点防范户进行联保分组,指定组长,建立防灾救灾互助机制,确保群众能及时获得山洪、强降雨、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防灾准备,及时撤离危险区。对无通讯工具的群众、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等,要提醒乡镇级政府指定联保组派专人负责,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转移避险。
    五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物资设备和人员保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组织好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科学评估,准确研判,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是进一步强化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要精心安排人员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或者接到有关报告,要及时核实和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