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维玕主持召开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集体约谈会

08.06.2015  10:27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关于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于春生同志批示精神抓好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切实做好我委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按照5月8日委党组会议要求,6月4日下午,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维玕主持召开了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集体约谈会,集体约谈了我委主要涉及民生资金业务的投资处、社会处、农经处、交通处、环资处、西部处、地区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等8个处室。会上各业务处室汇报了各自负责的民生资金管理内容、监管措施、存在问题和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打算。委纪检监察室、机关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维玕对有关处室进行集体约谈

  蒋维玕在会上就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防止出现廉政风险进行督促、提醒。要求各有关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单纯的业务思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民生资金专项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善于发现项目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对民生资金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改作风、讲纪律、守规矩、强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化解廉政风险,防止发改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以权谋私行为。

      (文/唐庆、图/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