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虚构身份对堂姐骗财骗色 其妻起疑揭穿骗局
27.11.2015 11:07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26日披露,今年1月初,生于1991年的广西宾阳县男子韦裕远通过关联QQ号码添加了其堂姐韦某为好友,并虚构自己名叫 “李文海”,身份是南宁医科大主任,父亲在北京政府工作,母亲在北京银行工作等虚假信息骗取韦某的信任。此后,韦裕远经常用甜言蜜语向其堂姐韦某展开攻 势,不到一个月,两人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被害人韦某因为很少与堂弟韦裕远见面和交往,并不知网上交的男朋友是堂弟。
同年1月31日,被告人韦裕远在得到韦某的信任后,虚构其在南宁买房无钱交管理费的消息,向韦某借款人民币11000元,韦某遂按韦裕远指示在贵 港市办理了一张新的银行储蓄卡后存入11000元,并通过快巴将储蓄卡送至广西宾阳县黎塘镇交给被告人韦裕远。被告人韦裕远拿到储蓄卡和密码后,从卡中取 出现金人民币10950元用于个人挥霍(另扣除异地取款手续费人民币50元)。
数日后,被告人韦裕远又虚构要买机票去北京看望爷爷,向韦某借款人民币5500元,韦某于2015年2月7日又往上述储蓄卡内转入6000元,被告人从中取出5400元用于个人挥霍。
同年2月9日晚,被告人韦裕远与韦某在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某宾馆登记入住。同月11日晚,被告人韦裕远与韦某再次到该旅馆登记入住,被告人韦裕远以过年要换新钱为由,再次骗取韦某给予现金1500元。
今年2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韦裕远的妻子区某发现丈夫手机有很多与韦某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并看到韦裕远向韦某借钱的信息,遂对两人的关系起疑。2月 15日,区某约韦某见面。经区某提醒,韦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2月20日晚上,韦某的家属找到韦裕远的父亲反映此事,韦裕远在家人的逼问下承认了对其堂姐 韦某骗财骗色的事实。
被害人韦某发现被告人韦裕远的真实身份后大受打击,并于2015年2月21日向贵港市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韦裕远于同日被家人送到广西宾阳县公安机关投案。
港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裕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韦 裕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被告人韦裕远退赔被害人韦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8万元。(完)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27.11.2015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