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国税局着力构建议事、决策风险防范机制

24.12.2014  13:11

  柳州市融水县国税局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管理、事后监督”三环节,构建议事、决策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事前控制。制定了《融水县国家税务局决策和议事规程》明确了决策和议事的内容、规则、纪律等决策和议事的程序。同时,制定了《融水县国家税务局工作协作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协作不到位的问题。修订了涉及决策和议事的相关制度、办法,使全局的决策和议事达到规范化管理。

  二是事中管理。重大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研究讨论,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对应议而未议的事项,以及议而未决的事项,不予执行。对议事会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向县局主要负责人建议,但在组织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原有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组织决定相违背的公开言论和行为。对不需要保密的决策事项通过政务公开栏等方式通报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事后监督。督查督办、监察部门加强对决策和议事规则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决策和议事规则讨论形成的决定事项,进行督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