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检察院执法为民获赠锦旗

03.04.2015  11:02

  广西检察网4月3日讯(通讯员  郭盛柳):“感谢你们为我们屯20户苗族困难群众追回低保金,这是我们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我们三人代表全屯的群众向你们呈上衷心的谢意……”。2015年4月2日下午,广西融水县杆洞乡党鸠村党鸠下屯的三名群众满怀感激之情,向广西融水县检察院赠送写有“秉公执法,为民除害”的锦旗。

  2014年5月19日,广西融水县检察院接到该县杆洞乡党鸠村部分群众的举报线索,线索反映该村部分群众的低保金被时任该村村委主任吴某冒领。该院接到举报后,深知低保金是群众的“活命钱”,群众利益无小事,即刻组织反贪干警到离县城150多公里的杆洞乡党鸠村核实举报线索情况。经过该院办案人员半个月的调查取证,查实了杆洞乡党鸠村村委主任吴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以20户困难群众的名义虚报低保对象,并侵吞国家低保金1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该案向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2014年11月19日,吴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向吴某追回被非法侵占的159580元低保金。案件审结后,该院会同融水县民政局在核实情况后,于2015年春节前,将159580元低保金如数发还给困难群众。

  (作者单位: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