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支持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0.04.2017  19:13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7〕31号),支持和规范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实现自身转型发展不断提高承接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通知》指出,政府部门要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和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要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公平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改革财政支持方式、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服务事项清单、创新购买服务方式和规范票据管理;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承接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执业、客观公正、诚实守信、质优价廉。 

  《通知》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即对行业协会商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自脱钩之年起3年内给予免征。 

  《通知》作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配套政策之一,对于支持和规范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措施的出台、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报送单位:综合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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