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03.02.2017  14:38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意见》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提高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组织领导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意见》主要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答复、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等方面进行规范,重点针对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答复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举证不规范、答复不全面、证据材料不齐全等问题,进一步强调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法定义务,依法、及时、全面、规范答复,明确了行政复议答复的时限要求、内容要求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对于不依法提交答复材料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行为。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除书面审查外,规定可采取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审理,采取和解、调解方式结案。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