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行政许可决定书 (桂文许字〔2016〕86号)
29.07.2016 16:38
本文来源: 文化厅
来宾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你局于2016年7月19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的武宣县北门城楼一期修缮工程(岩土加固)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厅意见如下:
一、所报设计方案关于武宣县北门城楼一期修缮工程(岩土加固)勘察欠详细和准确的问题分析,采取的加固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述不充分,暂不同意武宣县北门城楼一期修缮工程(岩土加固)方案。
二、设计方案尚需在以下方面作出修改:
(一)进一步加强文物现状的分析,深化工程加固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分析。
(二)该方案对城楼墙体采取的预应力锚杆加固对文物本本破坏太大,改变了墙体结构,影响了墙体的自有强度,且没有可逆性,不符合文物保护原则,应予以取消。
(三)根据有关文物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墙体承载不存在问题,没有出现不均匀沉降,应进一步采取监测措施,及时掌握墙体变化情况。
(四)墙体存在的澎鼓、开裂问题,应采用原墙体做法进行择砌、灌缝隙维修保护措施。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另行报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7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印发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9.07.20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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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广西记者郭凯倩)4月25日,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