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推进城区教育基建项目建设有成效

29.07.2015  13:22

  为加快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充分调动城区建设教育项目的主动性,南宁市财政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对城区新建学校按增加班级数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资金,极大促进了教育投资计划的实施,对完善各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明确补助标准。印发《南宁市城区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方案》(南发改社会﹝2013﹞90号),按“分级管理”和“均衡发展”原则,将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审批、项目协调推进等权限下移,并对城区新建学校按增加班级数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230-210万元/班,小学180万元-160万元/班,幼儿园110-100万元/班,扩建项目按照15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市本级通过预拨付的方式,项目完成立项和规划定点手续的,安排补助资金达到市本级应承担补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获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的,安排至80%;经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出具审计结论后,安排至100%。城区根据工程进度节点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减少了前期筹措资金的压力,利于快速启动项目建设。

  三是合理安排补助项目。2014年各城区列入市本级教育基建计划实施定额补助的项目共39个,包括中小学建设项目17个(续建8个、新建13个、前期项目6个)、学前教育建设项目12个(续建4个、新建7个、前期1个)。各项目总投资16.68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8.1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拨付6.78亿元、城区财政拨付1.4亿元。市本级财政已拨资金占已拨付金额的82.88%。2015年城区列入市教育基本建设实施定额补助项目合计33个(不含前期项目),总投资预计25.46亿元。市财政计划安排定额补助17亿元,城区需筹措8.70亿元,市财政补助占比为68.34%。

  定额补助方式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明显。一方面,城区教育基建项目审批和推进的速度以及资金拨付率与之前相比有明显提高,有利于促进教育投资计划的实施。2014年,全市教育固定资产完成投资84.5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0.61%。建成邕宁高级中学新校区、良庆镇初级中学等10所中小学校,建成江南区第一幼儿园、西乡塘区示范性公办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广大市民及进城务工子女入园难、入学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市本级财政定额补助减轻了各城区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压力,充分调动了城区工作积极性。2014年六城区教育支出实际投入20.89亿元,比2013年增加2.34亿元,而教育基本建设支出实际投入2亿元,比2013年减少1.10亿元。2015年六城区教育基本建设安排2.30亿元,比2014年减少38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