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调整法援补贴标准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12.04.2015  16:31

  柳州调整法援补贴标准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游洋)近日,记者从柳州市司法局获悉,为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柳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区域、办案类型、律师值班补贴及补贴申报条件等进行了细化,力争为老百姓带来更好的法援服务。

        今年3月11日,柳州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柳州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全面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为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特点法律援助案件具体补贴标准,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征询意见,到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调研。4月7日,市司法局下发《关于细化<柳州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使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相关工作更具规范性和操作性,加大了办案经费投入,提高办案经费保障水平,强化了政府法律援助责任。

        据了解,此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全面细致地明确了各类别法律援助事项的具体补贴标准,打造了五大亮点。

        第一,首次明确柳州市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补贴标准,夯实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在市区内办案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件、到柳江、柳城、鹿寨县办案的补贴标准为900元/件、到融安、融水县办案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件、到三江县办案的补贴标准为1400元/件,进一步促进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畅通申请渠道,加强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申请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第二,拓宽服务领域,增加了法律援助代书、案件执行、司法鉴定、聘请外语或手语翻译人员的补贴标准,使补贴项目更加科学合理,以满足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三,首次以文件形式规范公证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为办理公证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这将有力推动柳州市公证法律援助事项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明确“12348”法律援助专线、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的补贴,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壮大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五,规范申报流程,详细规定了群体性案件申报办案补贴条件,促进法律援助群体性案件的补贴申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