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赖账三年被判拘役 与法院躲猫猫自辩不懂法

30.03.2015  18:12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法院玩“躲猫猫”,而且在法院执行判决期间,将名下存款全部提现并购买豪华轿车。三年来一直拒不执行的李某,今天上午坐在东城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上,态度变得非常配合。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因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今年7月将被释放。

   被告庭上态度痛快

  上午9点30分,被告李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带入法庭。33岁的李某染着一头黄发,戴着黑色眼镜,他在看守所已经羁押了3个月,连春节都是在铁窗里度过的。

  “法院判决我没执行,我认罪。”在法庭上,李某的态度非常痛快。但在李某没被逮捕之前,为了拒绝归还68万元,在3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和法院玩着“躲猫猫”。由于被告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

   拒不执行反买豪车

  2009年5月,王某找到男子李某,委托李某帮自己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卖出去,李某爽快地答应下来。不久房子被卖出,然而房款68万余元却迟迟没给王某。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购房款均被拒绝。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以前王某欠了我30多万,我也欠了他的钱,两个抵了。”李某在法庭上说。审判当天,法官准备开庭审理,却发现被告李某不知去向。由于李某放弃当庭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法官缺席审理并于2011年11月作出了判决,判决李某败诉,要求李某偿还受王某委托卖房所得房款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因为无法联系到李某,所以法院公告送达了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联系不上李某,胜诉也拿不到钱。无奈之下王某来到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对判决内容的执行。法院于2012年2月21日立案执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李某,并和李某的律师取得联系,要求李某返还王某购房款及利息,李某要么以自己不欠王某钱的理由拒绝,要么干脆不回复,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事后法院了解到,2012年3月15日李某委托律师到法院接受谈话当天,将个人银行账户中26万余元存款提现,并于同年9月以个人名义购买6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后来这辆宝马小轿车也不见踪影。

  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抓获了李某。看到冰冷的手铐落在自己手上时,李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被告说自己不懂法

  “今天判我拘役,我挺高兴的,因为拘役还有机会回来看看爸妈。”被告李某庭后接受采访称,他被自己请的第一个律师所骗,还要就欠款的民事案件向二中院申诉,“我只认拒不执行判决罪,因为完全不懂法,但民事上不承认欠那么多钱。”

  据了解,李某于2015年1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已在家人配合下缴纳了执行案款68万元。燕乃一摄 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