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装修可提取公积金 额度最高不超700元/㎡

18.11.2015  09:20

  今后,南宁市民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了。11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南宁市首次放开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下发《关于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也就是说即日起,市民装修房屋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高于700元/平方米,每个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哪些人可以申请

  对于要装修的房子必须是1994年4月3日起、缴存人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才可以申请。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申请次数有限,只可申请提取一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二人中的哪一方,只要提取一次后,再装修住房时就不能再次申请。

  ●提取额度是多少

  额度方面最高不超700元/平方米,装修费用超出700元/平方米的按700元/平方米计。

  具体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以房屋备案证明记载的面积为准。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的总额,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5万元。

  公积金异地提取的政策是否也适用于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

  《通知》对此有专门的限制。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缴存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及配偶)提取。缴存人装修提取余额不足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来补足差额。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就需申请提取谁的公积金。

  ●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如还没有取得产权证,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中还需要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装修预算书。申请人不能随便找一家“野马”装修公司,需要找正规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否则有合同,但不能提供有效发票,也会影响提取业务顺利进行。

  申请人同时还需要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如房产证上表明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名字的,配偶申请提取是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就此签订的知晓协议,该知晓协议需要夫妻双方在服务点面签。

  [温馨提醒]

  南宁市区各个公积金分中心包括铁路分中心等都已经开通此项业务,市民可以到市区任何一个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比如,在青秀区的职工可也以到兴宁区等城区营业网点办理提取业务。另外,针对提取需求量大的单位职工,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还可以上门办理。(记者 凌剑伊)

[责任编辑: 王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