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慎将自己半裸视频发到微信群 朋友转发被告
近日,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程女士不慎将自己起床半裸的视频发到了微信群后,被马某转发给第三人。程女士随后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某日清晨,程女士起床后,不慎将自己半裸身体、正穿衣服的视频发到了微信朋友群里,程女士当时就蒙了,回过神儿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两分钟的撤销时间。无奈程女士只好告诉微信朋友群中的朋友,视频是自己不小心点出去的,请大家不要转发、不许收藏。
谁想到当日下午,程女士就发现马某竟然将自己半裸的视频转发给了第三人。十分生气的程女士,以马某恶意转发对自己名誉权造成损害为由,将马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人民币5万元。
法院认为,因该视频涉及个人隐私,被告在看到该视频后,应积极联系程女士,征得程女士的同意后,才能对该视频进行转发,但被告未征求程女士意见,将视频转发给第三人,应就该转发行为承担责任,故程女士要求被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被告虽将视频转发给第三人,但未在公共媒体或公共信息渠道使用,仅就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系被告将视频恶意传播,致程女士名誉严重受损,程女士主张5万元的精神补偿金过高。
最终甘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连续五日在齐齐哈尔日报刊登道歉声明,为原告程女士恢复名誉,并给付程女士精神抚慰金1000元。
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以微博、微信、论坛等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在给大众生活带来很多便捷和乐趣的同时,随之也产生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类似本案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案例就时有发生。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虽然大多是熟人交流的圈子,但也有一定的影响和传播范围,且朋友圈与受害人的工作、生活联系更为紧密,在熟人圈内散布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经熟人间口耳相传,极易从网上传播到现实中,影响程度更深,更易加重对受害人的伤害。因此,在微信朋友圈发言的时候仍应遵守我国的法律,否则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编辑:覃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