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局完成南宁西园饭店(荔园山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

05.01.2015  20:42

      2014年12月22日下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荔园山庄会议室召开南宁西园饭店(荔园山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会议。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食品餐饮监管处、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南宁西园饭店(荔园山庄)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南宁西园饭店(荔园山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桂食药监食餐〔2014〕6号)内容。根据文件要求自2014年12月22日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不再受理南宁西园饭店(荔园山庄)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李勇强对南宁市局承接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依法依规落实交接。自2014年12月22日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不再受理南宁西园饭店(荔园山庄)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二是尽快衔接承担任务。南宁市局在承接指责后要快读熟悉现场情况,落实各项工作分工,在2014年年末过渡时期要在自治区局指导下共同完成保障任务,从2015年1月1日起由南宁市局全面承担。
      三是强化责任重视保障。南宁市局在开展工作中建立机制,落实监管人员,要选派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知识丰富的执法人员开展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对重大保障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于出现的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四是联动协调促进合作。南宁市局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自治区局及有关监管单位的沟通协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要做好相关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共同努力做好荔园山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