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七地市均已发出不动产权首证
09.01.2017 16:3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获悉,截至2016年底,西藏自治区7个地级市(地区)均已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其中拉萨、山南、林芝3市(地区)已实现全域“颁新停旧”。
2016年初,西藏国土资源厅在拉萨、林芝2个地级市及曲水县、达孜县、朗县、米林县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先后完成机构职责整合、信息平台建设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围绕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目标,努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方便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截至2016年11月中旬,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资金2880多万元,充实人员292人。
2016年9月19日~22日,西藏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西藏,也标志着全国不动产登记发证范围实现省级全覆盖。
根据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部署要求,山南、林芝、拉萨三市(地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2016年12月13日,山南地区率先完成所辖十二县(区)不动产权证颁发工作,成为西藏首个实现不动产登记“颁新停旧”全域覆盖的地级市(地区),并实现了年底前与全国同步的目标要求。随后的12月16日、12月26日,林芝和拉萨也先后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颁新停旧”全域覆盖。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9.01.20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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