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检察院发检察建议堵职务犯罪漏洞

13.10.2016  19:15

   

  广西检察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龚顺利 周礼萍)近年来,国土资源系统成为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部门,覃塘区检察院于去年查办了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覃塘分局的罗某、何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受贿一案,近日,该院通过案件评查对该案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国土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腐败漏洞,因此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筑牢职务犯罪“防火墙”。 

  据悉,何某和罗某在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覃塘大队工作期间,在查处覃塘区三家石场非法采矿违法案件时,在明知这三家石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远远超过刑事立案标准5万元的情况下,却徇私舞弊对三家石场作出退回矿区开采、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没收开采出的矿石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意见,而未依法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调查分析,该院发现该局部分干部法律意识不强,将失职、渎职看作工作失误、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环节存在以罚代刑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等问题。 

  因此该院建议覃塘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充分利用党课、学习日运用系统内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邀请纪委等领导及专家对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廉政谈话,筑牢干部个人廉政思想。实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减少人际关系和社会不正之风对依法行政的干扰,消除权利过于集中和长期作案的条件。该院还建议覃塘区国土资源分局定期、不定期对职务犯罪易发、关键性岗位进行风险防控排查,对矿产资源、土地使用等有关收费项目不定期检查和考评,并建立事务公开栏,加大公开力度等。从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严堵职务犯罪漏洞。 

  据了解,覃塘区国土资源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会议,对检察建议书进行学习讨论,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于近日向覃塘区人民检察院送达采纳检察建议的回复。 

  (作者单位:覃塘区检察院)